寻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寻乌县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寻乌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1月2日
寻乌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22号)、《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7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7〕14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保障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为出发点,以服务为导向,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持可持续性为重点,以社会保险全覆盖和精确管理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努力实现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的转变,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形成覆盖全体人员以及社会保险所有险种的信息资料。通过长效和动态的社会保险信息资料管理更新,确保准确记录所有参保单位和人员信息,为实现就业、社保、流动人员精细化管理服务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真正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全覆盖目标。
三、登记对象
本县户籍人员及在本县参保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四、主要任务
根据全省关于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底前完成本县户籍人员及全县参保的非本县户籍人员的登记工作,完成登记数据“全入库”,实现参保登记数据集中管理。同时,实现各类社会保险已参保和未参保人员信息登记的动态管理,并建立与公安、卫计、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相关业务系统的数据对接机制,实现部门信息资源共享。
五、方法步骤
通过数据上报、比对和信息勘误、分类整理和更正、入户调查、动态管理等方法,对全县户籍人员参保和未参保情况、非寻乌户籍人员参保情况进行比对、核查、补录、登记和规范管理,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该项工作从2017年7月份起,至2017年12月底结束。
(一)省级大数据比对、上报和信息勘误(2017年7月1日—2017年9月20日)。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根据省人社厅提供的全民参保数据库的数据核查与公安户籍数据的比对结果,养老、医疗、就业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相关单位和乡(镇)对错误信息和缺失信息进行勘误、完善,并在相应的社会保险业务系统予以纠正,9月20日前完成勘误数据上报。省人社厅再次通过数据比对理清全县城乡居民及单位各险种参保情况,梳理出信息缺失、错误及未参保的单位和人员。
(二)分类整理和更正(2017年9月21日—2017年11月30日)。数据上报以后,省人社厅再次对勘误信息比对,完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再次下发问题数据。对信息缺失、错误及未参保等需要调查核实的单位和人员,分类整理出社保信息与户籍信息均有记录、无社保信息记录但有户籍信息记录和有社保信息记录但无户籍信息记录的三类人员。对于社保信息与户籍信息均有记录的人员,可通过原申报资料和户籍信息确定的,由各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确认后录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并在相应的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予以更正;对无社保信息记录但有户籍信息记录的人员,要通过入户调查确定是否在何地参加何种社会保险等参保状态,建立相应的参保数据台账,对未参保的要进行参保登记,实现应保尽保;对有社保信息记录但无户籍信息记录的人员,要入户核实,对参保信息与户籍信息逐项进行确认。根据实际情况由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分类处理或更正。
(三)核查参保信息阶段(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1月30日)。各乡(镇)、有关单位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有户籍无社保信息和有社保无户籍信息的人员(有社保无户籍信息的人员由其工作地所在乡镇负责),按照《全民参保登记表》和《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附后)规定的内容采取包村干部进村(居委会)了解情况、电话核实、入户调查,做到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登记数据的完整、准确,核实无误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及时录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对具有户籍信息但参保信息缺失、错误的,通过入户调查确定其信息或参保状态,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在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和相应的社会保险业务系统中对原缺失或错误信息进行更正修改。入户调查信息经上报后发现仍存在问题的,有关乡(镇)、单位要从新组织调查,直至信息完全正确。
(四)动态管理和经费保障。县人社局所属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导各乡(镇)医保所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本辖区人员参保登记信息数据采集后建立动态维护管理机制。登记对象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登记信息的,按照申报、审核等程序实时进行变更,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为确保入户调查、动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县财政对各乡(镇)医保所和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根据辖区人口数量按人均1元的标准给予经费保障。县人社局负责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任务分工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的部署实施和运用工作;负责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各乡(镇)搞好入户调查登记工作;指导各社保经办机构做好参保登记信息数据的录入、整理、核对和上传工作;做好全县参保登记信息数据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动态更新工作。
(二)其他有关部门。县公安部门负责利用人口信息系统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的核查比对工作,定期提供新增和注销人员信息,及时注销死亡人员户籍信息;县民政部门负责提供城乡低保、五保人员、死亡人员的相关信息;县残联负责提供享受残疾人补助人员信息;县教育部门负责提供相关在校学生相关信息;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注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相关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县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县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提供在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信息。县编委办负责提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关信息;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当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当地全民参保入户调查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当地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的采集、录入、整理和动态维护管理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动。成立寻乌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严志林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严考泉 县人社局局长
邱运林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刘春涛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赖山秀 县人社局副局长
梅自兵 县医保局局长
严志旗 县社保局局长
李树鑫 县农保局局长
谢光辉 县就业局局长
刘 远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 芳 县编委办副主任
袁志强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明亮 县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古朝晖 县教育局副局长
各乡(镇)分管社会保障业务副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信息中心,负责推进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拟定全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方案及配套政策;组织和指导全民参保登记全面实施、政策宣传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严考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赖山秀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县社保局、医保局、农保局、就业局具体负责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人员1名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为便于工作交流,成立寻乌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微信群。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发布工作信息、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专题宣传、印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条幅、深入基层宣讲等措施,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有针对性地搞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突出抓好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工作效率和效果。
(三)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汇总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序推进;适时开展工作交流,指导推动全县参保登记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督查机制;对各部门配合工作情况和各乡(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将该项工作作为各乡(镇)、有关单位年终绩效考评内容之一。
附件:1.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安排表
4.寻乌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微信群
附件1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8月 |
1.起草工作方案、宣传方案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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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行数据比对、上报和信息勘误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县农保局、县就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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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1.印发工作方案、宣传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 |
政府办、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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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工作宣传 |
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县就业局、县农保局、县委宣传部、县广电新闻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旅游局、县城管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卫生计生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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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数据分类整理和更正,与相关单位系统进行比对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县就业局、县农保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编委办、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卫生计生委、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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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入户调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县就业局、县农保局及需进行信息核对的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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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工作经费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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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月 |
继续进行数据比对和入户调查,进行信息收集、录入和整理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县就业局、县农保局及需进行信息核对的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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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查漏补缺,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对全民参保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我县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 |
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县就业局、县农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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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民参保登记表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 镇(街道) 村(社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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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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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全称:
户口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 (区/县) 常住所在地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市/州) (区/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街/路/巷/门牌号)。 联系电话(手机): 现参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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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登记对象为无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人时,本表由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2.由登记对象指定代理人对本表签字确认的,需由登记对象本人或其所在社区、村出具书面委托或证明; 3.登记对象对本表打印信息有疑义的,请及时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所办理相关信息核实及维护事宜; 4.本次登记后,若登记对象相关信息发生变化,请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所办理数据维护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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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
填写说明
一、公民身份证号码:特殊参保人群可填写护照等有效证件号码。
二、户口所在地:填写到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区)。
三、常住所在地地址:指个人常住所在地的详细地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名称、街道(乡、镇)和街、路、巷、村等名称以及门牌号码及居室号码构成。
四、联系电话(手机):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如本人无手机,可填写家庭其他成员手机或家庭座机。
五、各地根据需要增加登记户口簿编号/家庭编号等内容。
六、全民参保登记各项指标代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基础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1号)执行。
附件3
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
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 镇(街道) 村(社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公民身份号码 |
就业状态 |
户口 所在地 |
常住所在地 地址 |
联系电话 (手机) |
现参保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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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无单位 |
养老 |
医疗 |
工伤 |
失业 |
生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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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 负责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寻乌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微信群